這首歌像一個催眠指令
從我第一次聽就深深著迷
即使那時候我還聽不太懂歌詞的意思...
那時我還在西澳伯斯,在一間香港人開的網咖工作
賺著一個小時6元澳幣的薪水
星期五跟六,我必須工作到晚上12點半
網咖就在伯斯PUB最多的北橋區
而我必須在充滿了喝醉酒西方人的路上,走回家
現在想起來,還是很可怕
那時候的我,總是聽著這首歌
把MP3音量開很大,大到聽不到喝醉的路人對我說些什麼
然後用最快的速度走回家
所以直到現在,每次聽到這首歌我心情還是很激動
那個在週末深夜走在街上的我
那個在異鄉曾經認真生活的我
那個在搖滾樂中找到勇氣的我
那個可以為了一首聽不懂的歌而感動掉淚的我...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